温州市企业通过排污权抵押可获得银行贷款。日前,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和市环保局联合下发《温州市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。至此,在我市“试行”了一年有余的企业排污权抵押贷款,终于有“法”可依了。
根据该办法,排污权抵押贷款对象为通过有偿使用或交易方式取得排污权的企业,贷款的金额高可达排污权估值的80%。排污权评估价值可参照有偿取得的价格、政府收储价格和当期交易价格决定。一般以短期贷款为主,申请中期贷款的,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,且到期日不得超过排污权到期日。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利率政策执行。
去年3月1日起,我市开始正式实施《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》,企业废水、废气的排放权均需先掏钱购买再排污。成为企业“掏钱购买”对象的污染物是影响水质的关键性污染物化学需氧量(COD)及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(SO2)。
以制革厂为例,目前像温州普通的制革厂,每年的废水排放量为20万吨。如果该厂通过自己的处理设施治理后COD以100毫克/升的浓度达标排放,那么该厂每年排放的COD为20吨。按现行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化学需氧量(COD)每吨4万元,二氧化硫每吨1万元收取(两项指标的有效期均为5年)计算,该厂五年内,要为污染物排放使用权掏出80万元。
市环保局总量处处长周龙云说:“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,的目的是把稀缺的环境容量资源真正配置到科技含量高、经济效益好、资源消耗低、环境污染少的行业和项目上去,倒逼一些高污染企业进行产业转型提升。”
据环保部门统计,截至昨日,我市共有164家企业购买了排污权,涉及金额1390万元。这164家企业中瓯海多,有62家,其次是龙湾36家、苍南20家、开发区14家、平阳9家、乐清6家、鹿城5家、永嘉4家、洞头3家、泰顺2家等。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革、化工、机械等污染行业,多一家购买排污权的金额为120万元。
按规定,排污权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排污权估值的80%。周龙云解释,目前排污权估值按政府指导价计算,即化学需氧量每吨4万元,二氧化硫每吨1万元。以购买排污权120万元的这家企业为例,那么他相应就可到银行贷款到96万元。164家企业相应高可贷到1112万元。
按相关规定,从去年3月1日起,我市所有工业建设项目(含新建、改建、扩建)凡涉及新增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的,都必须先掏钱购买排污使用权,否则工厂也就无法开工生产。但这并不意味着,老的企业就可以不用购买了,“目前其他老的污染源暂实行无偿方式,从下半年开始电镀、化工、造纸、印染、合成革、制革6大重污染行业要实行有偿方式,涉及金额约1亿元左右。”周龙云说。这也意味着可贷款的金额将达8000万元。
去年3月份我市开始试行“企业排污权抵押贷款”,但由于没有具体的执行细则,所以银行与企业对这块业务均不是很积极。